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提公積金 用于支付個人支付資金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提取公積金!日前,我市出臺的《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規(guī)定,在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既有住宅(已建成投入使用、四層及以上的多業(yè)主無電梯住宅),經相關部門批準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申請?zhí)崛∑涿伦》抗毥鹳~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增設電梯中個人需支付的資金。
《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從2021年6月10日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該辦法明確提出提取條件為:申請人住房公積會賬戶狀態(tài)為正常的;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為他人提供公職金貸款擔保或其公積金賬戶未被查封凍結的。提取時限及頻次則為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在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項目取得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使用證(電梯)之日起一年內限申請?zhí)崛∫淮巍I暾埲思捌渑渑即嬖诙嗵准扔凶≌鲈O電梯的,一年內只能選擇其中一套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zhí)崛。提取金額為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zhí)崛〗痤~不超過增設電梯實際支付分攤金額(不含后期運行維護費用,不含政府補貼部分),且不超過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可到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公積金窗口辦理提取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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