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一老板因惡意拖欠77名工人38萬工資獲刑
惡意欠薪是一種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破壞誠實信用市場原則,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違法犯罪行為。東源縣某光伏科技公司老板羅某因拖欠77 名工人合計38 萬多元工資,在有關部門介入后仍逃匿拒絕支付工人工資,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近日,東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惡意欠薪案,羅某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拖欠77名工人38萬工資
2015 年4 月28 日,東源縣某光伏科技公司的多名員工到該縣人社局投訴,稱該公司拖欠多名員工2015年1月份以來的工資。東源縣人社局立即介入調查,時任法定代表人羅某聞風逃匿。經查,該公司拖欠2015 年1 月21日至5月7日期間77名工人的工資合計人民幣38萬多元。東源縣人社局先后發(fā)出公告、勞動保障監(jiān)察指令書,責令羅某支付所欠工資,但后者一直拒不支付。2015 年7 月31 日,羅某被東源縣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惡意欠薪獲刑1年3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東源縣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拖欠70 多名勞動者工資報酬,數(shù)額較大,其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羅某又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院依法對被告單位東源縣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金50000元判決;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法官點評
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本質是將民事領域中情節(jié)嚴重、影響較惡劣部分,上升至予以刑事處罰。主要針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行為,若確無能力支付但逃匿者,仍適用本罪(具體需結合欠薪金額和時間長短)。對此,法官提醒,企業(yè)主無論有無能力支付工資,都不要跑路,可以坐下來一起想辦法解決,跑路總歸要被抓回來,還可能犯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獲刑。
而作為勞動者,遭遇拖欠薪金該怎么辦?法官提醒,勞動者在遭遇欠薪后應尋求以理性、合法的途徑解決勞資雙方的勞動糾紛。一般應先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部門、人民調解組織等單位申請仲裁、調解予以處理。遇到老板惡意欠薪等特殊情況下,可以直接撥打12333 人社熱線舉報或到司法機關報案。報案前應有意識固定和保存好相關證據(jù),如勞動關系證明(合同、工牌、請假單等)、工資欠條等。
本報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孫善妙 陳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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